伊匹单抗是一种有效的免疫治疗药物,但使用时患者需要谨慎并遵循医生的建议,定期监测身体反应和生化指标,以便及时发现并处理任何不适症状或异常结果。如果患者在治疗期间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就医,由医生调整用药方案。
(1)免疫介导性小肠结肠炎
监测病人有无小肠结肠炎(如腹泻、腹痛、大便粘液或便血,有无发热)和肠穿孔(如腹膜征、肠梗阻)的症状和体征。有症状的患者,排除感染性病因,并考虑对持续或严重症状进行内镜评估。在糖皮质激素难治性免疫介导性结肠炎患者中,巨细胞病毒(CMV)感染/再激活已被报道。在糖皮质激素难治性结肠炎的病例中,考虑重复感染性检查以排除其他病因。如果排除了其他原因,在皮质类固醇治疗中应考虑,在皮质类固醇难治性免疫介导性结肠炎中,添加替代性免疫抑制剂或替代皮质类固醇治疗。
(2)免疫介导性肝炎
监测肝功能试验(肝转氨酶和胆红素水平),并在每次给药前评估患者肝毒性的症状和体征。肝毒性患者,排除传染性或恶性原因,增加肝功能检测监测频次,直至病情治愈。
(3)免疫介导性皮炎/皮肤不良反应
监测患者有无皮炎的症状和体征,如皮疹和瘙痒。除非确定了其他病因,否则皮炎的症状或体征应被视为免疫介导的。免疫介导神经病变:监测运动或感觉神经病变的症状,如单侧或双侧无力、感觉改变或感觉异常。有严重神经病变(干扰日常活动)如格林-巴利(Guillain-Barré-like)综合征的患者永久停用伊匹单抗。严重的神经病变进行适当的医疗干预。严重的神经病变,考虑以1-2mg/kg/天的强的松或等效剂量开始全身皮质类固醇治疗。中度神经病变(不干扰日常活动)患者停止给予伊匹单抗。
(4)免疫介导的内分泌病变
监测患者垂体炎、肾上腺功能不全(包括肾上腺危机)和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的临床症状和体征。患者可能会出现疲劳、头痛、精神状态改变、腹痛、异常的排便习惯和低血压,或可能类似于其他原因的非特异性症状,如脑转移或潜在疾病。除非发现其他病因,否则内分泌疾病的症状或体征应被视为免疫介导的。
(5)免疫介导性肺炎
监测患者的影像学征象和肺炎症状。中度(2级)或更严重(3-4级)的肺炎,以1-2mg/kg/天强的松当量的剂量给予皮质类固醇,然后皮质类固醇逐渐减量。有中重度症状和体征的患者停止用药。危及生命的(4级)肺炎而永久停止伊匹单抗治疗。
(6)免疫介导性肾炎与肾功能不全
在治疗前和治疗期间定期监测患者血清肌酐水平。给予1-2mg/kg/天强的松当量的皮质类固醇,然后用皮质类固醇减量。对中度(2级)或重度(3级)血清肌酐升高的患者,给予0.5至1mg/kg/天的皮质类固醇,如果病情恶化或没有改善,则增加皮质类固醇至1至2mg/kg/天。对有中重度症状和体征的患者停药。因危及生命(4级)的血清肌酐升高而永久停用伊匹单抗。
(7)免疫介导脑炎
神经系统症状患者的评估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与神经科医生会诊、脑部核磁共振成像和腰椎穿刺。有新发中重度神经系统症状或体征的患者停用伊匹单抗,并评估以排除传染性或其他导致中重度神经功能恶化的原因。如果排除了其他病因,免疫介导性脑炎患者给予1至2mg/kg/天强的尼松当量的皮质类固醇,然后逐渐减量。因免疫介导的脑炎患者永久停药。
纳武单抗和伊匹单抗可发生严重的输液相关反应。有严重或危及生命的输液相关反应的患者停用伊匹单抗。轻度或中度输液相关反应患者中断或减慢输液速度。
在同种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HSCT)之前或之后接受伊匹单抗治疗的患者可发生致命或严重的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尽管在CTLA-4受体阻断抗体和同种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之间进行干预治疗,这些并发症仍可能发生。密切跟踪患者的GVHD证据并及时干预。
根据其作用机制和动物实验数据,伊匹单抗给孕妇服用可对胎儿造成伤害。伊匹单抗在妊娠中晚期的作用可能更大。告知孕妇胎儿的潜在危险。建议女性在使用含伊匹单抗的方案治疗期间以及最后一次使用伊匹单抗后的3个月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
伊匹单抗适用于晚期RCC、MSI-H或dMMRmCRC、HCC和NSCLC患者与纳武单抗联合使用。参考纳武单抗完整处方信息了解适用于联合使用治疗的其他风险信息。